鳩江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新聞發布會實錄

發布時間:2024-11-26 11:03信息來源: 鳩江區應急管理局閱讀次數: 字體:【  

發布時間:2024年11月26日 

發布地點:鳩江區應急管理局會議室

發布單位:鳩江區應急管理局 

發布人:鳩江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李文景 

主持人:鳩江區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  汪文文


尊敬的各位來賓、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好!歡迎大家參加此次新聞發布會。此次新聞發布會的主題是《關于嚴格落實防范遏制非煤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實施細則和任務清單》有關問題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23年下半年以來,煤礦接連發生多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全國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復雜。為了扭轉礦山安全重特大事故多發連發勢頭,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指示精神,起草了《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簡稱《硬措施》),并于2024年1月16日以國務院安委會1號文件的形式印發了該文件。

鳩江區委、區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為了貫徹落實好《硬措施》的各項要求,結合鳩江區非煤礦山實際情況,制定了該《關于嚴格落實防范遏制非煤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實施細則和任務清單》(以下簡稱《細則和清單》)。

二、總體思路

《硬措施》總體思路是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系統施治、失職追責,《細則和清單》主要是圍繞上述四個方面進行細化和分解。

1.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近年來礦山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安全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整治質量不高、從業人員安全素養不夠等突出問題,直奔主題、直面問題,直擊要害、緊抓關鍵。

2.堅持標本兼治。對“打非治違”、科技賦能、事故查處等方面做出明確部署,從隱蔽致災因素普查、災害治理、風險管控、隱患排查、現場管理、安全培訓、應急準備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著力推動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3.堅持系統施治。從警示教育、服務指導、舉報獎勵、執法檢查、聯合懲戒、行刑銜接等多個方面共同發力,推進“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的體制機制。

4.堅持失職追責。進一步明確企業實際控制人、部門監管人員、屬地政府的安全責任,強化追責問責情形,全鏈條發力,以責任到位推動安全制度措施到位,全面筑牢安全生產嚴密防線。

三、重點內容

(一)一體壓實各級礦山安全生產責任

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含實際控制人,下同)必須依法到現場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執行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對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冒險組織作業等造成事故或者瞞報謊報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處罰,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法律責任。

加強礦山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細化落實地方政府領導包保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開展區域性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嚴厲打擊無證開采、隱蔽工作面作業、非法盜采礦產資源等行為。

負有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和工作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嚴防漏管失控;對履行職責不力、推諉扯皮等造成事故的,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二)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

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常態化開展“三違”行為自查自糾,嚴格動火作業、爆破施工、運輸提升、密閉啟封等關鍵環節風險管控,加強地面吊籃等設備等設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同類重大事故隱患反復出現、屢改屢犯、弄虛作假的,依法從重處罰,并從嚴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嚴肅倒查上級公司主要負責人責任。

采取“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突擊夜查、殺“回馬槍”等檢查方式,綜合運用通報曝光、追責問責、行刑銜接、聯合懲戒等處理手段,去在關鍵時、打到要害處;配齊配強專業執法人員,發揮行業專家、退休技術人員作用,奔著具體問題去,直插現場深入開展排查整治,嚴禁搞形式走過場;要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銷號制度,實行臺賬化管理,動態清零;要堅持執法和服務相結合,針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難點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落實專人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三)重拳出擊“打非治違”

要嚴厲打擊礦山各類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的企業,依法依規從嚴懲處并公開曝光。要建立便捷、有效的舉報途徑,鼓勵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實行重獎。要通過礦井人員定位及分布、風量分配、用電量監測、產量來源、運輸量來源、涌水量來源、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地點等逐因素分析比對,深挖細究隱蔽工作面作業、整合技改期間偷采、安全監控系統造假、違規分包轉包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責令停產整頓,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發現礦山企業有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的,應當移送當地自然資源部門嚴肅處理,并通知供電部門停止或者限制供電、公安機關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對無證照或者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事故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依法依規提請地方政府關閉。

(四)強化重大災害治理

礦山企業必須按規定采用鉆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驗證,查清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進行采掘作業。對災害礦井該鑒定不鑒定、該戴帽不戴帽、不按災害等級設防或者鑒定弄虛作假的,責令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對探放水造假、禁采區采掘作業、極端天氣不撤人的,必須按重大事故隱患嚴格處罰。

(五)大力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大力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養,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五職”礦長必須有主體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有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五科”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為主體專業畢業且有5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歷);“五職”礦長和主要負責人每年必須接受礦山安全監察機構會同監管部門組織的專門安全教育培訓,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取消井下勞務派遣用工。

從業人員必須熟知各類災害避災路線、地面建筑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和自救逃生方法;不熟悉避災逃生路線,或者不能熟練使用自救器等緊急自救裝備的,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嚴厲整治封閉占堵消防通道、逃生通道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

加強礦山安全培訓機構執業能力監督檢查,堅決整治假培訓、假考試、假證書等亂象。加強礦山安全培訓管理,細化完善各類礦山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范圍、時間、考核等規定要求,嚴格執行教考分離。對礦山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不滿足規定要求,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產整頓,并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

(六)嚴格項目審批和安全生產許可

省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必須嚴格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嚴把復工復產關,對照復工復產驗收有關規定逐項組織驗收,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等不符合驗收條件的,堅決不準復工復產。

(七)強化礦山安全國家監察督政

我區對非煤礦山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單位要認清形勢,積極主動配合礦山安全國家監察督政,及時完成相關建議書和移送書問題的整改。

(八)嚴格事故調查和警示教育

礦山企業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事故信息報送,對事故信息報送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建好用好入井人員唯一性識別、活動軌跡動態監測等技防系統,加大瞞報謊報事故舉報獎勵、聯合懲戒、提級調查力度,構建“不敢瞞”“瞞不住”的長效機制。發生死亡事故的礦山,必須停產整頓,經驗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恢復生產。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礦井,必須進行智能化改造。因中介機構弄虛作假導致事故發生的,對責任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責任單位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

四、落實要求

一是強化“硬措施”落實落地。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對標對表“八條硬措施”相關責任主體任務清單,聚焦礦山安全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研究制定針對性、可操作性措施。要加大硬措施宣貫解讀,監督指導礦山企業不折不扣“硬落實”,及時糾正落實過程中存在的不實不做不見效問題。

二是強化現場安全管理。要扎實開展主要負責人履職專項檢查,持續發力,倒逼礦山企業實際控制人和礦領導在生產現場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對履職不到位的嚴格落實“五個一批”;對存在重大蓄意違法違規的,要綜合運用聯合懲戒、約談曝光、追責問責、行刑銜接等手段,從嚴追究責任。要堅持逢查必考,檢查五職礦長、 安全管理技術人員是否具備履職能力,堅決清理“掛名礦長”“草臺班子”

三是堅持零容忍“打非治違”。非法違法行為始終是礦山安全生產的頑癥痼疾。嚴厲打擊盜采礦產資源違法活動,加大對廢棄礦山、已關閉礦山的抽查巡查力度。要加大“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突擊夜查力度,嚴厲打擊不按設計建設生產、以采代建、違規分包轉包、以包代管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處罰一批違法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企業,納入一批“黑名單”礦山,真正打在痛處,形成震懾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