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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節地生態安葬工作,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深化殯葬改革,倡導移風易俗,促進社會文明進步,鳩江區民政局草擬了《鳩江區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在2025年5月23日前通過電子郵箱、電話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見。
征集方式:提出意見可通過鳩江區人民政府網站“調查征集”相應主題“我要留言”中留言。
聯系人:徐宇飛
聯系電話:0553-5880083
為進一步增強我區政策文件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擴大政府行政決策的公眾參與,鳩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鳩江區政府網站、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發布涉及群眾利益的政策《鳩江區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文稿,于2025年4月23日至5月23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社會公眾的意見反饋。
鳩江區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實施辦法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推進節地生態安葬工作,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深化殯葬改革,倡導移風易俗,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根據《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民發〔2016〕21號)和《民政部關于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民發〔2012〕211號)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節地生態安葬方式
本辦法所稱的節地生態安葬方式,暫定以下3類:
(一)樹葬、花壇葬、草坪葬等,骨灰安葬入土后,墓穴不硬化,骨灰裝具采用環保可降解材料,地表保持平整原貌,種植樹木、花草等,使用小型化、微型化共用墓碑。
(二)家庭成員合葬。合葬3具及以上家庭成員骨灰,墓穴占地面積不超過0.8㎡。
(三)骨灰撒散生態葬。骨灰撒散、采用可降解裝具殮裝骨灰后或骨灰直接深埋入土等,不保留骨灰,不建墓穴、墓基,使用共用墓碑,土地可循環使用的安葬方式。
二、節地生態安葬區
節地生態安葬應當在依法劃定的生態安葬區域內或者經區民政局審批的骨灰安葬(放)設施內實施。為便于節地生態安葬管理,規避因亂撒散等引發的“鄰避”效應導致矛盾糾紛,防止節地生態安葬后再出現建墳樹碑等行為,結合本區公墓設施建設管理實際情況,第一批確定江北公墓、江北文化陵園為鳩江區節地生態安葬區。本辦法執行后,對于具備開展節地生態安葬功能的公墓,經申請批準后,列入鳩江區節地生態安葬區管理。
三、節地生態安葬對象
下列人員死亡后在本區確定的節地生態安葬區申請節地生態安葬的,由鳩江區節地生態安葬區實施單位免費提供節地生態安葬:
(一)鳩江區戶籍城鄉居民。
(二)在鳩江區見義勇為犧牲的非本地戶籍人員。
(三)在鳩江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金一年以上的非本地戶籍人員。
(四)在鳩江區領取離退休養老保險金等待遇的非本地戶籍人員。
(五)區民政局認定的其他人員。
四、免費提供節地生態安葬服務內容
對符合本辦法免費提供節地生態安葬的死亡人員,節地生態安葬區實施單位免費提供以下服務項目:
(一)安葬穴位;
(二)可降解骨灰容器;
(三)骨灰換盒(含原骨灰盒銷毀處理);
(四)舉行安葬儀式;
(五)骨灰安葬;
(六)種植紀念植物;
(七)頒發生態安葬證書;
(八)追思墻(碑、廊等)制作、鐫刻姓名紀念等。
五、申請節地生態葬程序
(一)申請方式
采取樹葬、花壇葬、草坪葬、家庭成員合葬、骨灰撒散生態葬等處置骨灰的,由申請人向鳩江區節地生態安葬區實施單位提出申請。
申請人一般應為逝者直系親屬、近親屬或者有權處理逝者骨灰的權利人。
(二)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鳩江區節地生態葬申請表》;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逝者身份證(戶口已注銷的,提供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殯儀館出具的遺體火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采用在原有墓穴增加家庭成員骨灰,實行家庭成員合葬的,還需提供家庭成員合葬補充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逝者為在本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非本地戶籍人員的,還需提供在本區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金一年以上的繳費證明;
7.逝者為在本區見義勇為犧牲的非本地戶籍人員的,還需提供相關機關出具的見義勇為犧牲相關證明(證書);
8.逝者為在本區領取離退休養老保險金等待遇的非本地戶籍人員的,還需提供逝者生前所在單位出具的在本單位離退休的相關證明;
9.受理單位認為必要的其他補充材料。
六、獎補標準和辦法
為大力推行節地生態安葬方式,鼓勵節地生態安葬區實施單位加大節地生態葬設施建設,做好節地生態葬宣傳、安葬服務和日常維護管理,根據實施節地生態安葬類別、數量給予節地生態安葬區實施單位一次性資金補助,具體標準如下:
(一)承接采取骨灰撒散生態葬的,給予每例500元的補助。
(二)承接采取樹葬、花壇葬、草坪葬的,給予每例1000元的補助。
(三)承接采取家庭成員合葬的,墓穴占地面積不超過0.8平方米的,墓穴合葬3具及以上家庭成員骨灰的,從第3具骨灰開始給予獎勵,給予每例500元的補助。
七、經費保障
(一)本辦法規定的節地生態葬所需資金補助列入區民政局部門預算,由區級財政予以保障。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標準,可根據我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經區政府同意后,適時作出調整。
(二)每年10月底前,經批準的節地生態安葬區實施單位向區民政局報送《承接鳩江區節地生態安葬服務對象花名冊》,經區民政局審核后,報區財政局據實撥付一次性資金補助。
八、監督管理
(一)區民政局定期會同區財政局針對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區民政局負責節地生態安葬獎補資金的審核、發放以及檔案管理,區財政局負責監督獎補資金的發放。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承接實施單位應嚴格審核,事后發現有弄虛作假和其他舞弊行為的,除追回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承接實施單位應留存所有申請材料和相關影像(圖片)資料,并按《殯葬服務單位業務檔案管理辦法》要求歸檔保存。
(四)承接實施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搭車收費”。
本規定暫定自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9日,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區民政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